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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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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档案局(馆)是市委、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8年9月,内设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业务指导科、技术管理科、保管利用科,编制50人。保存着清代、民国时期的档案资料和建国以来市直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及各类资料24万多卷。

    近年来,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发挥服务功能,不断探索档案服务机制创新的途径,档案馆舍和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得到加强,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蓬勃开展,社区档案、企业信用档案全面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各行各业服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档案工作一举跨入全省档案系统先进行列。档案馆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规模最大、建筑面积达20100平方米的市档案馆新办公大楼正在建设,2008年年底即将竣工.

    档案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档案局均由党委或政府单一领导体制转变为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体制,确保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市档案馆由原来没有档案保护专项经费到如今每年拨付48万元档案保护专项经费,保证了馆藏珍贵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档案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修订颁布了《洛阳市档案管理规定》,制定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洛阳市重大活动音像档案管理细则》;积极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各界开展了已公开现行文件查询利用工作;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一批名人档案、特色档案先后征集进馆,馆藏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编印了反映我市小城镇建设成果的《洛阳市乡镇概览》和我市“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的《辉煌十五》等书。

    由于工作成绩显著,市档案局2006年1月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2006年2月,河南省档案局下文,号召全省档案系统向洛阳市档案局学习;2003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并被河南省档案局命名为全省档案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2004年、2007年两次被河南省人事厅、省档案局命名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被洛阳市政府授予全市法制工作先进单位;机关总支连续4年被上级党委授予先进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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